“固镇县人民法院以专业严谨的审判态度、公正无私的司法精神,让我们企业深切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力量……不仅维护了我们企业的合法权益,更彰显了司法为民的初心,也坚定了我们继续加大投资固镇的信心决心……”蚌埠某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向固镇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凯发来了这样一封感谢信,并向法院送来了两面锦旗。
蚌埠某农牧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购买A公司饲料后,未按约付款。双方曾长期合作,此次B公司违约拖欠货款,导致双方信任崩塌,A公司诉至法院并申请财产保全。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涉及标的较大且关乎企业发展,第一时间对案情进行梳理分析,组织双方对账目进行核对,因双方对立情绪明显,未能调解成功,依法判决B公司支付A公司货款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副局长陈建多次与双方进行沟通,组织数轮协商,促成双方达成“以猪抵债”的约定,并组建微信群,方便双方沟通。
B公司:“种猪你们不要,体重大了也不要,体重小了也不要,价格对标行业价格你们也不接受。”
A公司:“我们一直表达的意思是我们联系客户报价,如果双方都同意价格的话让客户去买你们猪,而不是我们自己买你们的猪。”
群内双方因生猪出栏价格以及生猪是否由A公司直接收购等产生分歧,导致初步达成的履行方式未能实现。
B公司作为养殖大厂,现有3万余头生猪,因资金周转困难,对生效法律文书中明确的还款义务抱有消极履行态度。如果强制执行、进行查封,虽能执行到位,但会使B公司利益受损,更可能毁掉多年积累的商业信誉。
在约谈了B公司负责人后,陈建了解到厂内生猪近期会陆续出栏,到时将有钱还款,若生猪被查封拍卖可能会导致企业生产链断裂。
只有企业“好了”,才能从根源上解决纠纷。为更好兼顾双方利益,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陈建于3月31日组织双方再次来到法院调解室,从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劝解双方考虑实际情况互谅互让,力促理性平和沟通,寻求均能接受的方案。
调解一开始,双方对抗情绪明显。陈建果断采取“背对背”的沟通策略,先倾听诉求,再引导换位思考,最大限度缩小差距。
面对A公司,陈建耐心劝说:“B公司账面资金链紧绷,直接查封拍卖可能引发连锁反应,你司权益的兑现也会陷入久拖不决局面。”
转向B公司时,陈建则提醒诚信是经营之本,阐明利害,引导B公司积极履行还款义务。
渐渐地,双方态度均有所缓和,愿意再次坐下来,协商解决。最终,A公司同意B公司分期履行,B公司也承诺待生猪达标出栏后及时履行还款义务。
4月6日,B公司往法院案款账户内打来第一笔货款50万元,4月10日又打入50万元……5月26日,最后一笔86万元到账,A公司债权得到实现,B公司也得到了“喘息”,实现了双赢,至此标的额达426万余元的涉企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6月10日,张凯走访A公司,精准对接企业需求,护航企业发展。
一封感谢信、两面锦旗,承载着企业对法院工作的认可,更是激励全院干警守正义、优服务、护发展的不竭动力。
(陈文 何月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