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最高检基层联系点,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在最高检实施“一取消三不再”部署后,迅速转变思维、顺应发展趋势,紧扣检察管理“牛鼻子”,贯通推进“三个管理”,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持久动能。
“树品牌+善分析+强调研”
扎实推进业务管理
该院着重通过“强化品牌引领、优化分析研判、组织调查研究”的方式,从整体上把握公益诉讼发展的本质内涵和规律特点,加强业务指导、服务科学决策。
以品牌建设为引擎,不断注入办案活力。持续深耕全国基层检察院品牌“‘镜’卫皖江”,保持涉非法采矿、非法捕捞等环资领域公益诉讼办案规模,以法治之力拱卫“长江大保护”。着力打造“‘镜’心尽益”品牌,借力“益心为公”志愿者弥补司法力量、深化办案效果。
以分析研判为抓手,实现有效业务指导。从“围着数据转”到“盯着问题看”,该院强化对各领域案件规模、案件类型、业务态势、公益受损规律的分析研判,结合区情实际,总结短板弱项,有针对性改进工作。多次专题研判后,该院发现过往有部分案件未能全面覆盖辖区所有特殊群体。结合镜湖区作为主城区,人口老龄化、新生儿率及残障群体数量均居全市前列的区域特征,聚焦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权益等领域,办理涉特殊群体案件11件,2件保护妇女权益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典型案例。
以调查研究为指南,科学谋定办案方向。结合文物建筑资源系全市最多的调研结论,该院聚焦辖区16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现状,深化对文物保护领域案件特点、规律的研究,重点办理文物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件,推动地方出台《镜湖区文物安全巡查制度(试行)》。
“建机制+控全程+重效果”
扎实推进案件管理
坚持案件管理与办理并重,以“完善工作机制、管控办案全程、注重效果延伸”的方式实现案件科学管理、有效管理。
构建“大案精办+小案快办”工作机制。参照有代表性高质效案件制定分案标准。大要案以“可诉性”为核心贯穿办案始终,由分管副检察长带领办案组全程研判、持续跟踪,确保“硬骨头”案件精准突破,办出影响力。依法快速办理群众身边“小案”,及时督促修复公益损害,避免小问题演变成大难题。今年以来,该院依托“繁简分流、快慢分道”机制已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6件。
将管理融入办案全过程。以“可诉性”四个基本要素为参照,将线索评估、立案、磋商、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关键环节作为公益诉讼案件流程管理重点,坚决杜绝类案群发、不当中止审查或撤回起诉等问题发生。规范流程监控处理措施,强化对办案程序不规范问题的分类管理,逐级采取口头提醒、书面反馈、报告检察长等方式,促进流程监控工作实效。
突破“就案办案”局限,推动公益诉讼办案效能从个案办理向行业治理、源头修复、制度完善延伸。针对办理督促规范母婴护理机构经营行政公益诉讼案中发现的新业态监管盲区和行政监管交叉问题,该院系统梳理行业治理难点,形成产后母婴护理服务行业突出问题调研分析报告提交省人大代表,推动代表在省两会上正式提交《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产后母婴照料服务机构新业态监管的建议》。借助代表建议堵塞监管漏洞、助力行业发展,推动形成法治化、制度化闭环。
“细评查+压责任+育典型”
扎实推进质量管理
该院将案件质量作为公益诉讼检察的生命线紧抓不放,探索构建以“案件质量评查、落实司法责任制、培育典型案例”为抓手的质量管理体系。
细化评查标准。对常错问题进行归类,针对证据采信、职责认定、法律适用、办案期限、案件管辖等重点事项,形成预警式问题清单,坚决做到“每案必查”。建立重点案件评查台账,主动将生态环境损害案值过亿、民事公益诉讼调解案件、行政公益诉讼撤回起诉等重点案件提请检委会集中评查。强化评查结果运用,落实问题整改,充分发挥评查“质检”作用。
压实工作责任。在办案中细化完善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的各自职权、职责,严格落实各项文书制作权力清单。由分管副检察长对部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开展督导检查,促进办案质效提升。
培育典型案例。深刻认识典型案例对提升办案质量的关键作用,探索实施“10案1典型”培育机制。由承办人从已办的10个案件中选出1件案件报部门联席会议研讨,纳入部门培育计划后,由分管副检察长从履职过程、文书制作、处理结果、工作延伸等方面给予全程跟踪指导,确保打磨效果。今年以来,该院4件公益诉讼案件获评省级以上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