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鱼塘回归良田 鸠江检察推动168亩耕地修复

2025-07-25  来源:安徽法治报

“我们按照检察建议进行了整改,恢复了耕种条件,计划8月初种植水稻……”日前,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破坏永久基本农田案进行电话回访,属地政府工作人员告诉检察官,曾经违规开挖的鱼塘,如今已具备复耕条件。

2024年7月初,鸠江区检察院在辖区内开展耕地图斑数据筛查工作中发现,该区某镇行政村的一片永久基本农田呈现出大片坑塘水面,存在“非粮化”情形,需要整改。

为精准查明案情,鸠江区检察院联合行政机关开展现场踏勘,准确认定耕地性质,精准测量鱼塘面积,及时固定证据,最终认定该地块面积为177.74亩,属于永久基本农田。经专家组对地块破坏情况进行鉴定,其中168.1亩耕作层被严重破坏。

检察官一方面走访询问鱼塘现承包人徐某、该村生产队队长杨某,以及关键中间人张某,另一方面,调阅了鱼塘承包合同及相关政策文件,清晰还原责任链条。

原来,早在2014年,姚某某与刘某某便以500元/亩的价格从农户手中承包该地块,合同期至2024年底,用于稻虾共作养殖。2017年,为提高经营效益,姚某某、刘某某将土地开挖为鱼塘。2021年张某接手鱼塘,进行基建改造,随后又转租给现经营者徐某。据张某陈述,该地块部分区域在其2021年接手时,挖掘深度就已达到约2米,这为认定其改变土地耕作层、造成实质性破坏提供了重要线索。

2024年8月,鸠江区检察院分别向属地政府以及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从监测控制、修复治理、联治机制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督促相关部门肩负起永久基本农田“修复者”和“守门人”的双重责任。考虑到鱼塘正处于收获季且承包合同还未到期,立刻整改可能影响群众合法利益,鸠江区检察院主动与行政机关、属地政府联系,召开圆桌会议,确定了承包合同到期后3个月内完成整改的修复方案。

2024年年底,土地承包合同到期,整改工作立刻开展。在市专家组的指导下,抽水捕鱼、清淤清塘、土方回填等修复工作紧锣密鼓推进。整改期间,检察机关两次前往现场并跟进监督。

2025年4月,办案检察官联合“益心为公”志愿者开展“回头看”,经专家组确认,168.1亩永久基本农田项目修复完成,恢复了耕地状态。至此,案件依法终结。(记者 谢晴雨 通讯员 薛倩倩 宋佳佳)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