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行政审判工作12年,办理各类行政案件1849件,审限内结案率达99.06%,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模范法官等荣誉称号……41岁的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程旭,每天不是忙着开庭就是组织调解,或埋首卷宗伏案书写文书,日复一日的忙碌成为他工作生活的常态。
“作为行政审判法官,要努力为干群关系搭好‘连心桥’,努力在法律框架内寻求群众满意、政府支持的‘最优解’,才能够最大限度实现定分止争,做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程旭说。
“审结不是终点,解结才是本分”
“很多行政案件虽然表面是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不满,但其本质上仍然是群众内部之间的矛盾。”程旭认为,“这就要求行政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尽可能通过协调和解等方式,直击矛盾核心,直面群众诉求,避免程序空转,实现案结事了。”
程旭主持调解行政争议。
在一起土地承包纠纷案件中,尹某学与尹某祥因土地权属纠纷矛盾激烈,引发多起民事及执行案件未妥善解决。2024年2月,尹某学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行政登记有误为由将当地政府诉至宿州中院。程旭了解情况后,确立通过调解实质解决双方矛盾的目标,联系双方倾听诉求,找准焦点劝解引导,同时联合多部门共同前往现场勘测定界,解决了行政争议的同时,还一并化解了关联案件,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没想到法官会下乡来给我们量地,把我们两家的土地纠纷化解好了,我很满意。”尹某学说。
“很多群众一辈子可能就打一次官司,对法院和法官形象的了解,就看自己的案子被办理得怎么样。”程旭说,“所以,公平公正地处理好每一个案件是我们的职责所在。”
近年来,随着工伤保险覆盖面扩大,工伤认定争议案件呈上升趋势。如何使受到伤害的劳动者及时获得合理补偿,是程旭办理此类案件时关注的焦点。此类案件因主体不对等,难以出具行政调解书。且部分当事人担心调解协议不具备强制执行效力,给调解工作带来难度。
为了打通这个堵点,程旭创新性使用“法院﹢仲裁”联合调解模式,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仲裁调解书,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消除当事人顾虑。该模式在宿州工伤认定类行政争议中首次成功应用,为后续类似案件提供了思路。
“行政审判的分量,最重不过老百姓心头那个实实在在的疙瘩,审结不是终点,解结才是本分。”程旭说。
“让每一份合法的行政决定都更有力量”
现场勘查是法官查明案件事实的利器,特别是对空间、环境等类别要素构成核心争议的案件,细节往往决定案件的胜败。
某养殖场2016年经环保部门批准经营,废水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2021年9月,环保部门接到举报称该养殖场私排废弃物至沟渠污染水质。核查检测后,环保部门认定该养殖场通过暗管排放养殖废弃物造成污染物超标,罚款40万元。
2023年4月,养殖场因不服行政复议及一审结果,上诉至宿州中院。程旭核验材料时发现,养殖场称因市政道路修建规划,部分场房被拆除,其定期处理废弃物还田,并未直排。道路施工挖断污水管道,加之暴雨致少部分污染物外溢,非主观过错。但双方各执一词且无反驳证据,案件胶着。程旭对污水外溢原因存疑。
法不辩不明,事不查不清。于是,程旭联系环保部门共同赶赴现场调查取证。通过走访周边、勘察地形,发现养殖场与河道间有条无名道路,道路及河道边均无粪水外溢痕迹,且河堤高于地面,无雨水冲刷流入河道的可能性。河道漂浮大量粪污,非单纯外溢所致。证据面前,养殖场负责人无法辩驳。证据链完善后案件尘埃落定。
2023年5月,宿州中院作出终审判决:环保部门作出处罚符合规定,驳回养殖场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维护合法行政决定的效力,就是守护法律赋予政府的权威和人民对法治的信任,就是为了让每一份合法的行政决定更有力量。”程旭说。
程旭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一起行政案件。
2018年以来,程旭审理了涉及食盐专营、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生产经营项目发包等多起专业领域的行政案件,凭借着刻苦钻研的韧劲和精益求精的执着,吃透相关法律规定,准确把握案件情况,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依法判决裁定,就是对政府最好的监督”
公权不可逾矩,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持续规范权力运行、塑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法治政府建设答卷的题中之义,但当行政机关超越职权、违反法定程序、适用法律错误或不履行法定职责时,人民法院行政判决是纠正这些不当行为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手段。
2017年,某县政府招商河南安阳某公司投资,双方签订协议约定,县政府为某公司提供生产厂房,并于前五年以租金补贴的方式为该公司免除租金。但县政府仅支付了第一年的补贴,后续一直未能予以兑现。2024年,该公司诉至宿州中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某县政府以安阳某公司未达投资规模和产值为由,拒付租金补贴。在充分理清双方的论证观点后,程旭认为协议合法有效,案件争议的焦点主要在于支付租金补贴是否以完成投资规模和产值为前提条件。
程旭多次沟通得知,安阳某公司未能完成投资任务的重要原因是县政府未按约提供足够作业农田,导致生产规模缩小,但公司仍在履约且愿服务地方农业发展。此外,协议中也未约定未达标不予免除租金的条款。
治国理政,无信不立。2024年6月,宿州中院判决某县政府向安阳某公司及时兑现补贴,保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地方依法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提供了范本。
“依法判决裁定,就是对政府最好的监督。判决不是目的,规范才是根本。”程旭认为,“当企业看到法院能够独立、公正地审理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败诉后能够第一时间考虑到如何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我们的工作才算是有了成效。”
程旭和行政审判法官交流业务。
2021年以来,作为行政审判业务骨干,程旭受邀到行政诉讼高发部门开展业务培训十余场,受训人员2000余人。通过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助推行政执法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从源头上减少行政诉讼类案件的发生,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让百姓心安,让公权更暖”
府院联动,是行政审判提质增效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信息共享、风险预警、矛盾联调等方式,在法律框架内寻求更符合法理、情理和实际情况的矛盾解决方案,进而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程旭和合议庭成员合议案件。
2022年,宿州两项国家重点交通工程开工,工程的推进中涉及大量土地征收纠纷,涉及人数众多,群众反映强烈。程旭立足行政审判职能,着眼有效化解因政府公权与公民利益之间的冲突与矛盾,推动征收工作依法规范开展。
因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孟某等十余人的集体土地被政府征收,因补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地上附属物被强制清除,引发系列行政诉讼。
通过审理,程旭发现,属地政府为保障重点工程的顺利推进,确实存在程序不完善、方法简单粗暴的情况,引起群众不满。但就与原告孟某等人的沟通结果来看,群众普遍支持和理解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提起诉讼的主要原因是对政府的工作方式不满和对部分附属物的补偿有意见。
在全面了解群众意愿后,程旭意识到这批系列案件协调化解的成功率很大。但由于案涉人数较多,每家每户情况不同,一时间众口难调,距离纠纷真正化解还有很长一段距离。
于是,在随后的一个月里,程旭与合议庭成员三天两头前往案涉地,挨家挨户沟通,同时邀请当地具有较高威信的老同志,共同做好当事人的说服工作。在全面了解掌握每户的利益诉求后,将相关情况集中反馈给属地政府,再由属地政府逐户进行对接落实。
2023年12月31日,孟某等十余人全部与属地政府就补偿问题达成和解意见,撤回了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