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小区里的直饮水取水点前,居民们提着水桶有序排队。清澈的水流注入容器,映照着居民脸上安心的笑容。然而几个月前,旌德县城区部分小区的居民面对这些“家门口的直饮水机”,心里却打着鼓——卫生状况如何?经营者是谁?水质真的安全吗?这些问题不仅关乎“舌尖上的安全”,更牵动着千家万户的健康底线。
群众的疑虑,就是检察监督的哨音。2025年初,旌德县人民检察院在深入开展“食药品安全益路行”专项活动中,敏锐地捕捉到这一民生痛点。依托大数据分析推送,结合检察官脚踏实地的线下核查,隐藏在小区角落的直饮水设备监管漏洞被精准锁定:卫生许可批准文件“隐身”、管理人员健康证“缺席”、营业执照“难觅踪影”……居民的健康权、知情权受到侵害,社会公共利益亮起了红灯。
“饮水安全无小事,直饮水看似点滴,却是民生大事。”旌德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检察官介绍。立案后,检察干警迅速行动,深入辖区多个小区,通过现场勘查、走访居民、发放问卷等方式,将问题逐一“解剖”:部分设备维护不善,卫生状况堪忧;关键证照信息缺失,消费者“雾里看花”;更令人担忧的是,全县竟无经营者办理过现制现售饮用水相关的营业执照。这背后,是经营者责任意识的淡薄,更是监管职责亟待厘清的信号。
问题清晰,职责何在?旌德县人民检察院深入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的通知》《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相关规定,精准锚定监管主体。面对涉及市场监督管理和卫生健康等多个部门的职责交叉领域,检察院没有“和稀泥”,而是以法治思维“破局”。
一份沉甸甸的检察建议书,成为撬动整改的“法治杠杆”
2025年4月10日,旌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书直指要害,要求两部门依法履职,对辖区内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存在的卫生安全、证照公示、经营者资质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和有效监管,及时消除隐患,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检察建议不是“一发了之”,而是协同治理的“发令枪”
收到建议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迅速联动响应。卫健部门组织力量对辖区内设备进行拉网式摸排,卫生监督员的身影频繁出现在各个小区取水点。市场监管部门则聚焦经营主体合法性,对无证经营者进行约谈督促,为其办理营业执照亮明“身份”。
相关部门协同发力,整改效果立竿见影
一是“隐身”的证照亮了相。辖区内7台制水设备均在显著位置规范公示了卫生许可批件、健康证明等关键资质。二是运行的“透明度”提升。所有设备同步公示维护记录、滤芯更换记录、最新水质检测报告,居民抬眼即可知详情。三是水质安全有了“硬保障”。卫健部门对设备用水进行抽检,结果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要求。四是经营主体“持证上岗”。市场监管部门督促经营者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并将执照公示于设备显著位置,经营者责任得以明确。
2025年6月,旌德县人民检察院对整改效果进行了“回头看”评估。曾经困扰居民的“心病”已烟消云散。检察建议书上的“问题清单”,变成了职能部门整改报告上的“成效清单”。小区直饮水机旁,居民们取水的身影从容而安心,汩汩清流真正成为了“放心水”。
旌德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这起督促整治现制现售饮用水行政公益诉讼案,是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在守护民生“关键小事”上的生动实践。它不仅有效破解了“谁来管、怎么管”的监管难题,更通过检察监督的“穿针引线”,织密了多部门协同共治的防护网。检察机关以“我管”促“都管”,将法治的力量精准注入人民群众饮水安全链条的“最后一公里”,用实际行动回应了百姓的急难愁盼,诠释了“检察为民”的初心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