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能讨回“份子钱”吗?

宿州中院:“随礼”包含情感赠与 关系破裂不支持返还

2025-10-16  来源:安徽商报

朋友家办喜事,送上5200元“份子钱”,孰料日后关系破裂,给出去的钱还能要回来吗?近日,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特殊的赠与合同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

满月酒送朋友5200元厚礼

刘女士与张先生原来是朋友关系。两年前,张先生家孩子举办满月酒时,刘女士通过支付宝向张先生转账5200元。然而,此后双方关系闹掰了。刘女士认为,朋友关系已不复存在,这笔数额较大的礼金影响了其生产经营和家庭生活,张先生应该返还。

刘女士一纸诉状将张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这笔礼金。刘女士还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张先生曾承诺过返还该笔款项,但始终未实际支付。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刘女士在张先生家有喜事时随礼的行为,是其作为朋友表达情谊和祝福的方式,本质上是无偿的赠与,而不是一种可以随意撤销的交易行为,且张先生当时已接受赠与。

同时,法院认为,刘女士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该赠与行为导致其生活陷入困难。

据此,一审判决,驳回刘女士的诉讼请求。

法院不支持返还“礼仪赠与”

刘女士不服一审判决,向宿州市中院提起上诉。

宿州中院经审理后认为,刘女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赠与大额礼金时,理应对自身经济承受能力及人际关系可能发生的变化有所预判。

法院认为,我国传统文化注重“礼尚往来”,在婚丧嫁娶等社会特定情境下,适当“随份子”是亲友之间一种常见的社交礼仪,该礼仪体现的不仅是物质上的赠与,还是一种情感的表达和社会关系的维系。若因亲友关系破裂就可随意主张返还赠与,与善良风俗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符。据此,宿州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