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拖欠了10余年的物业费,近万元的债务,既是业主的“心头结”,也是社区的“老难题”。日前,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用一场“面对面”的调解,让该起积怨已久的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12年,家住某小区的杨某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因楼上住户管道堵塞,污水渗漏至他家中。他第一时间找到物业公司,希望其联系维修。然而,物业公司耗时两日才联系上楼上业主,此时杨某家的天花板已受损较为严重。杨某认为物业未尽到其应尽的管理职责,从此开始拒缴物业费,这一拖,就是10余年。
多年来,物业公司与杨某沟通多次,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2024年初,物业公司一纸诉状将杨某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认为,物业公司确实在应急处置上存在服务瑕疵,但物业服务具有公共性和整体性。杨某接受了小区的保洁、保安等基础服务,不能因局部问题就全盘否定并拒绝履行缴费义务,从而影响小区整体服务及其他业主的合法利益。因此,法院判决杨某支付所欠物业费。同时,法官在判决中也明确告知杨某,如因物业公司此前的行为造成实际财产损失,可以另案主张权利。
判决生效后,杨某心结未解,仍迟迟不予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强制执行不是目的,化解矛盾才是根本。”负责此案的执行法官没有急于采取强制措施,而是主动来到杨某家搭建起沟通的桥梁。
执行现场,法官耐心倾听杨某积压了10余年的委屈。“对物业公司服务的不满不应成为你拒缴物业费的前提,任何抗拒执行的行为都将面临法院依法冻结账户、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待其情绪平复后,执行法官站在杨某的立场讲情理,站在法律的立场说法理,话语既有威慑力又有人情味,僵持了10余年的纠纷终于打开了突破口。次日,物业公司经理主动来到法院,告知执行法官双方已经达成和解,杨某已经缴清所欠物业费。物业公司向法院提交了结案申请,该场长达10余年的纠纷终于彻底化解。
通讯员 刘楚楚 记者 吴文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