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
长安网群: 合肥 淮北 亳州 宿州 蚌埠 阜阳 淮南 滁州 六安 马鞍山 芜湖 宣城 铜陵 池州 安庆 黄山 广德 宿松
 
安徽长安网首页>> 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  
查纠整改
打好“提前量”,整治顽瘴痼疾做到“五有”
稿件来源:安徽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1-04-09 13:50:06

落实“三个规定”,执行规矩“有刚性”。六安市检察院将落实“三个规定”“重大事项”作为所有检察人员的“必修课”,通过常学习、严规矩、重落实,确保规矩“入心入脑”。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以来,市检察院开展“三个规定”集中学习宣传月活动,全市两级检察院同步在机关大厅宣传展播“三个规定”宣传片,进一步强化内部教育熏陶,在“两微一端”通过漫画等形式做好对外宣传,扩大社会知晓率,形成“内外兼修”的工作合力。结合教育整顿警示教育需要,增加有关违反“三个规定”警示案例的学习内容,讲清、讲明、讲透违规责任,切实树立“底线思维”。常态化严格落实填报制度,每月集中梳理“三个规定”“重大事项”填报情况,做到全员覆盖。树立良性工作导向,2020年开展专项检查,帮助检察干警卸下“心理包袱”,正确对待“逢问必录”的填报要求,全市两级检察院上报“重大事项”同比上升10倍,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开展问题自查,梳理队伍问题“有底数”。市检察院坚持下好“先手棋”,提前开展自我“筛查”,2020年在全市两级检察院,开展检察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和检察官违反任职回避制度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就检察人员直接或间接参与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取酬及其他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情况;参与民间融资、非法借贷和以检察人员身份提供担保;检察官配偶、父母、子女在其所任职辖区内担任律师等情况进行复核。通过自查、个人承诺等方式,未发现检察人员违规参与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取酬及其他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同时,对全市所有检察干警家庭成员合法从事经营活动均进行如实登记,做到所有检察干警“家底清楚、查有可寻”。

做好检察监督,履行法定职责“有实效”。市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就“减假暂”案件做好监督把关,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期间办理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核查梳理,重点检查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检察人员在办理以上三类案件是否存在违纪违法情况,经过专项检查未发现有办理过此类情况的案件。常态化对法院拟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案件进行跟进监督,2020年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人,法院予以采纳;2021年1-3月跟进监督3人,切实发挥检察监督作用,规范司法行为,筑牢司法权力“笼子”。

明确责任要求,确保自我监督“有制度”。市检察院坚持问题导向,紧抓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循序渐进式的探索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落实司法责任。从2018年起,市检察院政治部结合全市干部队伍专题调研情况,对检察权监督制约机制进行积极探索,结合基层检察官对检察权认识的变化,正确树立的“放权”与“控权”的辨证关系,2020年制定指导文件,提出“树立正确的检察权力观”“完善检察官联系会议制度”“加强对特殊案件的管理监督”“积极探索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等4条具体指导意见,2021年印发党组1号会议纪要文件,提出“持续加强对检察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党组、部门负责人、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察委员会对检察权的监督制约职责。目前,市检察院已初步搭建起具有六安特色的检察权监督制约机制,并进一步推进落实。

做好“开门整顿”,确保群众所需“有回声”。市检察院就教育整顿座谈会征求意见情况,梳理总结问题、意见、建议共8个方面11个意见,制定问题整改和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12条,每一项均明确牵头分管领导和整改时限,并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目前,市检察院正探索将“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与征求意见所提出的问题和改进意见相结合,建立一套常态化工作制度,明确一份“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清单,将群众之所想所需,纳入教育整顿问题整改之中,改进工作短板,提升服务能力,践行为民理念。

下一步,市检察院将根据上级精神,做好部署落实。按照省教整办工作方案及《检察机关顽瘴痼疾整治方案》,持续做好检察机关“六大顽瘴痼疾”整治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一进步提升检察队伍形象。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