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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纠整改
六安中院:拿硬招 出绝招 破解“选择性执行”顽疾
稿件来源:安徽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1-05-19 16:57:06

为切实解决执行实践中存在的“利益执、关系执、难易执、交办执”等“选择性执行”顽疾,着力提升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六安中院从4月份开始,在全市法院部署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进一步破解“执行难”。

一是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由执行法院牵头组建案件评估小组,在立案之初即根据执行标的额大小、案件复杂程度及初步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等综合情况,将案件分为ABC三个等级。A级为较易执行案件,一般为10万元以下标的额,要求无特殊情况在一个月之内快速执结。B级为中等难度执行案件,一般为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标的额,不需要处置财产,无特殊情况在三个月之内执结。C级为较大难度执行案件,一般为100万元以上标的额,需要处置财产,无特殊情况在三到六个月执结。A级、B级案件分配到快速执行团队,C级案件分配到财产处置执行团队。实行案件动态管理,执行过程中若发现本来在较低等级的案件存在较大难度,如出现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情形,可以提请评估小组重新评估分类,变更承办团队。实行分级管理分类执行,推动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促进执行质效提升,尽可能减少选择性执行可能性。

二是形成快速查控机制。执行立案后1个小时内统一安排执行指挥中心专人负责查询、控制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证券、网络账户资金等,然后再分配案件,不给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机会,防止贻误战机。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房产、股权、到期债权等,在调查确认后1-2个工作日内一律进行查封、冻结,不得因对象不同而选择性采取措施。立案后1日内通知申请执行人积极提供被执行人财产情况和线索,防止遗漏外地房产等财物。做好与审判阶段财产保全的衔接,若执行阶段发现保全的财产即将到期限,则提前做好续封。快速控制财产,对被执行人形成震慑,更为后续工作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三是构建高效处置模式。财产处置是执行中的难点,存在启动难、耗时长、工作衔接缺少监管等痼疾,两级法院的财产处置执行团队,负责对被执行人的车辆、房产等财产进行评估、拍卖、变卖等。针对有财产处置权而多次查封不处置问题,深入查找背后原因,存在违规违纪的,坚决处理到位。针对无财产处置权的案件,调查确认后1-2个工作日内主动与有处置权的法院沟通协商,确定工作方向。处置财产过程中,对财产处置参考价的确定时间、拍卖变卖之间的间隔时间等提出具体要求,力求高效有序,减少随意性。

四是探索考评激励办法。根据上级法院关于建立有别于审判工作的单独执行工作考核机制相关意见,两级法院认真研究在案件分级管理分类执行机制下,对执行局员额法官、执行员、法官助理、书记员四类人员的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现各院初步形成有特色的考评办法,营造干事创业、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对多办、快办疑难复杂案件的干警根据情况采取一定激励措施;对工作拖拉,执行案件时在时间、空间、主体上做人为选择的进行督查,责令限期整改。

五是完善配套工作措施。六安中院成立整治工作专班,由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院领导和执行局负责人为副组长,两级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为专班成员。将前述四个方面要求融入整治方案中,对选择性执行产生一定约束力,确保整治工作见实效。下步还将研究出台防范选择性执行的相关制度,专项整治结束后转入常态化工作,实现执行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坚持开门搞整顿,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事人、代理律师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积极处理涉执行来信来访,接受外部监督。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