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戒毒所“四举措”着力加强经济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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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监督力度,南湖所主动顺应发展的新形势,完善监督措施,着力加强经济监督,为场所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增强经济监督的规范性。坚持以法治理念为指导,建立完善经济事项规章制度,先后制定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议事规则》,《南湖戒毒所招标及采购实施细则》,《南湖所经济事项监督办法》等多项制度,对经济项目的决策、运行、监督等都进行了明确规定,做到了经济监督有法可依。
二是增强经济监督的针对性。始终把握重点事项、重点环节的监督,针对项目立项、公开招标、集体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事项的重点环节,完善相应的监督措施,明确监督的具体内容和监督责任,促进经济事项按制度开展,权力规范运行。
三是增强经济监督的实效性。为提升监督实效,安排专职纪检人员参加监督经济事项,确保坚持原则、履行监督职责。在监督过程中,严格落实制度,实行招标前一个小时,由监督人员和业务人员随机抽取评委,评标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等,做到监督约束制度贯穿全过程,增强监督的力度和刚性。
四是增强经济监督的联动性。将纪检监督和职能部门监督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抓好审计监督环节,突出对计划、预算执行中重点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的全程审计和延伸审计;发挥法制监督,做好经济项目合法性审核和合同文书前置审核。(省南湖戒毒所纪委供稿)
(责任编辑:孙天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