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监狱对民警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实行负面清单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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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面推进从严管党、从严治警要求,优化政治生态环境和公正执法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近期,巢湖监狱印发《巢湖监狱民警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负面清单》,对民警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全面实行负面清单管理。
巢湖监狱根据《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精神,将对本人直接投资入股或参股经商办企业、与他人合伙合资办企业、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等7种经营行为,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便利,无息、低息向他人借款等7种违规借贷行为,以及将拥有的各种资格证书在企业(公司)、事务所和医院等挂靠取酬等5种其它违规行为,共3大类19种行为列入负面清单,对全体民警提出具体要求。
下一步,巢湖监狱将压紧压实教育监管责任,积极做好负面清单的宣贯工作,强化民警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的监管,对违反当事人采取“零容忍”,依规依纪依法处理,确保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刚性执行。(巢湖监狱供稿)
(责任编辑:孙天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