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审执质效 助力“池久满意”

——池州市贵池区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探新路

2023-02-03  来源:安徽法制报

□本报记者 王新宇 陆慧敏 尤忠祥

12月16日,“政法综治江淮行”的第五站来到美丽的滨江之城——池州,走进了贵池区人民法院,重点采访了 “优化营商环境”系列创新工作法。贵池区人民法院通过“失信企业信用修复” “法拍贷款财产处置” “柔性执法”等措施,高效为企业化解纠纷,及时兑现胜诉权益,切实提升破产审执质效,助力池州市打造“池久满意”营商环境品牌,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信用修复 激活“造血再生”

信用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对企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贵池区法院立足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开展企业信用修复,既为企业稳预期、增定力、添信心,也有利于盘活优质资源,激发市场活力。

5月30日,某新材料有限公司专程从安庆将一面“知企冷暖 为企解难”的锦旗和《感谢信》送到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对法院以调促和、信用修复、为企纾困的暖企执行工作表达谢意。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这家公司是安庆市重点企业,是国内唯一一家能够连续化生产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的化工新材料企业。2020年,因受到疫情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导致企业资金出现问题,后被起诉至贵池区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执行人员多次联系这家公司,并先后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因被执行人公司未开工经营,没能及时履行和解协议。法院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名单。

在今年初,贵池区法院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于1月24日达成执行和解并约定了履行期限,为企业纾困融资争取了时间。在此期间,这家企业积极引入第三方融资集团公司,双方达成合作协议,已于2月份注入首期资金2500万元重启企业生产,并计划于7月份再注入3000万元以解决企业债务问题。目前这家企业已恢复了正常生产。

但在5月19日,贵池区法院的执行法官又再次接到了这家企业的电话。电话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称,公司在申报“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企业”的过程中,发现企业征信报告记录显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原来该案经和解后,已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将公司失信信息予以了屏蔽,但企业征信报告中仍显示“失信被执行人”。法院经核实情况后,立即为这家企业出具了《信用修复证明书》,为公司顺利完成申报工作扫除了障碍。值得一提的是,这也是贵池区法院发出的池州市首份《信用修复证明书》。

企业信用修复工作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据悉,今年以来贵池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联合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组织开展的“暖心护企”信用修复专项行动,已帮助300多家企业屏蔽失信信息,出具信用修复证明书56份,实实在在地助企纾困、为企解忧。

柔性执法 注入“法治活水”

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贵池区法院从助力企业发展角度出发,注重因案施策,审慎使用强制措施,改进执行方式,及时兑现胜诉企业合法权益;推行柔性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

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坐落于贵池区涓桥镇工业园区,2014年投产经营,经营范围包括预拌混凝土、钢材、石子等。2016年以来,由于市场波动以及管理不善等原因,该公司的生产经营陷入了困境。

“陷入了债务危机后,引起了多起诉讼。目前在司法诉讼的案件中,我们共欠执行款2300万左右。”该公司负责人说。

巨大的资金短缺和债务危机一度让这家公司走到了破产边缘。贵池区人民法院执行庭的工作人员通过深入企业走访研判,了解到这家公司设施设备齐全,只要有新的资金投入,这家企业便能立即进行生产,从而产生经济效益。“我们觉得如果冷冰冰地执行,对其财产进行查封,对其账户进行冻结,这个企业必然会逐步破产,那么债权人的这个权益,也得不到维护。”贵池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张明宏说。

为了消除债权人的顾虑,去年5月份,贵池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工作人员组织召开了一场债权人会议,倡导债权人给该公司一定的重整期限。同时引进一家承租方,继续进行经营,以每个月20万元的经营收益来偿还债务,这样既拯救了企业,也能让债权人的债权得以按期实现。

在法院的帮助下,该混凝土有限公司成功对外出租经营,并取得了良性发展,目前已经代偿了执行款400多万,清偿了税款20多万。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摸清困难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贵池区人民法院还邀请部分企业代表和政协委员召开座谈,并结合大家提出的建议,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台了《贵池区人民法院五项执行措施助力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制度。

“出台这一措施的目的,是让我们的执行工作为困难企业渡过难关提供好的司法保障,让我们的执行工作,显得更有温度,让文明执行、善意执行更有力度做到既执行案件,同时也解决问题。”张明宏说。

法拍贷款 助企“重焕生机”

为切实提升涉企案件的执行到位率,针对法拍房吸引力不足、成交率低等问题,贵池区法院积极推进司法拍卖“法拍贷”工作。通过“司法+辅拍+金融”的财产处置模式,加强与地方银行的合作,实现法拍房可贷款,为破解执行案件中不动产处置难问题,提供了有效方案。

某银行与池州一园林公司及其法人代表唐某某等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该公司所欠的213多万元银行贷款逾期无法偿还,银行将其诉至法院,并在法律文书生效后,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在案件执行过程中,贵池区法院查明园林公司法人代表唐某某的名下有商业用房为该笔贷款提供了抵押担保。但是因为该商业用房面积大,且有抵押负担,唐某某无法自行变卖。而且园林公司因疫情等因素影响,经营状况恶化,无法及时偿还贷款。

如果抵押商业用房在执行中,无法及时处置,必然要对园林公司的银行账户进行冻结,甚至要采取进一步的强制措施,就会导致园林公司经营状况雪上加霜,甚至有破产倒闭的风险。

为有效解决类似该案执行过程中不动产处置难问题,提高财产处置效率,为中小企业渡过难关提供司法助力。今年3月份开始,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就积极探索,创新方法,引入第三方机构从事执行司法辅助工作,形成了法拍房可以由银行提供按揭贷款服务的“法拍贷”机制。

5月22日,唐某某名下的二层抵押商业用房第一次拍卖开始,经过34轮激烈的竞价,5月23日竞买人成功拍得此房产。

6月2日,池州市首例法拍房贷款正式签约,池州市某商业银行作为贷款方与竞买人签订相关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为70万元。该法拍房的起拍价为1685430元,成交价为1850430元,增价165000元,溢价率达9.8%。

这次抵押商业用房的高效处置,让园林公司所欠银行贷款实现了大部分清偿,作为原告方的某银行也给予被告方园林公司继续经营的宽限期。

目前,作为贵池区法院首创的“法拍贷”模式,已在池州市两级法院全面推广覆盖。截至9月14日,池州市法院已合计上传“法拍贷”标的55个,“法拍贷”配套资金达15524万余元,已成交16个,其中竞买人申请“法拍贷”的5个,经银行审核已成功发放贷款2个,合计发放贷款120万元。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