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督促综合监督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监督检查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及廉洁自律等情况。及时向省纪委报告上述情况和发现的重要问题。受理对综合监督单位党的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 (二)经省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省管干部的问题线索......[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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