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川监狱:三举措规范监狱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

2022-04-25  来源:驻省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监狱党员干部作风转变和廉洁自律,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及省司法厅相关规定,潜川监狱多措并举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

严肃纪律规定。明确婚丧喜庆等事宜包含内容,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严格落实报备制度,明令禁止以下行为: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或者以同一事由分批次、多地点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物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用公款报销或变相报销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和占用其他公共资源;影响正常公务活动、机关工作程序和交通秩序;组织影响社会公共秩序、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其他公序良俗的活动;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严格报备制度。发布规范监狱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通知,要求各党支部及时组织学习,确保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操办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告表,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及时向监狱纪委履行报备手续,结婚喜庆事宜提前30日报备,丧葬事宜先口头向纪委报告,并于事后15日内书面补办报告手续,确保操办事宜规范化。

严格执纪监督。明确各党支部负责人对支部民警职工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负有教育、管理、监督责任,对疏于教育管理监督导致违反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监狱纪委将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理。(潜川监狱纪委供稿)

责任编辑:孙天艺